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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开云APP官网入口(中国)开云有限公司来华留学生硕博师资队伍建设和教学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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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华留学生硕博师资队伍建设和教学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我院来华留学生硕博师资队伍建设,规范教学管理,根据《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招收和培养国际学生 管理办法》(贸大校发〔2022〕3 号)等相关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留学生硕博教师队伍由授课教师和讲座教师构成。

第三条 留学生硕博师资队伍建设和教学管理的日常工作由学院国际事务办公室负责。


第二章    授课教师队伍建设与教学管理

第四条 留学生硕博授课教师以学校公共管理学科专业教师为基础,适度从外部聘任。

第五条 学院每名教师原则上最多只能承担两门留学生硕博课程的授课任务。

第六条 新任授课教师选聘程序:

(一)有授课意向的教师向国际事务办公室提出申请;

(二)国际事务办公室根据教师申请情况进行初步审核;

(三)国际事务办公室组织通过审核的教师试讲;

(四)根据专家组评分情况,由国际事务办公室公布授课教师名单。专家组由至少5名校内外专家组成。

第七条 申报条件和流程

(一)申报授课教师须同时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热爱留学生教育事业,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能够熟练运用英语讲授公共管理相关专业课程;

3.原则上应为本校在编教师,具有博士学位或副教授以上职称。

4.新申报承担博士生教学任务的,需有一定学术积淀,近四年科研成果积累原则上应达到研究生院制定的中文博士生毕业条件(汉语言课程除外)。

(二)在满足(一)中1-3项基本条件前提下,具备以下条件者优先考虑:

1.有海外留学、访学背景或英文学术成果发表的;

2.致力于全球治理和国别区域研究,并有一定积累的;

3.曾教授过相关课程,专业基本功扎实,评教优秀的。

(三)申报流程

1.已纳入培养方案的课程,如遇有授课教师缺口,国际事务办公室即启动选聘程序,符合条件的我校公共管理学科教师均可申报。

2.鼓励围绕本学科重大理论和前沿问题、聚焦讲好中国故事开发新课程,充实选修课程库。教师可在国际事务办公室发布新课程开发通知后申报新课程,办公室在组织论证课程设置合理性后,将新课程纳入下一年度培养方案。

3.试讲后若无教师满足授课应有要求,由国际事务办公室在校内外聘任。

第八条 从学校离退休或调离公共管理学科的教师,原则上不再承担留学生硕博课程授课任务,确有必要继续授课的,需经主管院领导同意。

第九条 留学生硕博授课教师须按要求,按时将课程大纲提交国际事务办公室,统一发放给学生;课程大纲模板由办公室统一制定。纳入培养方案的选修课程,由办公室组织学生根据授课教师简介和课程大纲投票,过半者方可开课;连续三年未能成功开设的选修课程,从培养方案中剔除(本条从2022年秋季学期开始实施)。

第十条 开展课中和学期末教学评价。评价由国际事务办公室组织,课中评价在课程讲授过半时下发学生填写,反馈授课教师。学期末教学评价在授课结束后统一组织。授课教师综合测评分数(课中教评权重30%,期末教评权重70%)低于80分的,终止其教学资格。

第十一条 选聘的院内留学生硕博授课教师,学院会将其工作计入教师工作量考核范围,按规定给予课酬。同时可择优推荐参加全校、全国的相关荣誉评选。

第十二条 严格遵守教学纪律,不得无故迟到、早退,不得随意压缩教学学时。不得随意调课,因故确需调课的,需提前提出申请,由国际事务办公室安排调课事宜。

第十三条 任课教师因个人原因无法担任某一课程的,须提前十五天提交书面说明,否则将按其造成的不良影响程度追究教学事故责任。

第十四条 授课教师不配合留学生硕博教学管理的(如不按要求提交教学大纲等),国际事务办公室有权终止其授课资格。

第十五条 组建留学生硕博讲座教师专家库,配合授课教师开展专业方向讲座,定期开展形势政策讲座。讲座教师原则上应由国内外有重要影响力的专家学者和丰富实务经验的人员担任。讲座安排由国际事务办公室统一进行,讲座教师的邀请由主管院领导确认。


第四章    附则

第十六条 上级部门、学校或合作单位对留学生硕博师资队伍和教学管理等有其他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七条 授课教师、讲座教师如违反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出现重大教学事故的,国际事务办公室有权终止其授课资格。

第十八条 本办法的修改由开云APP官网入口(中国)开云有限公司党政联席会议负责。未尽事宜由国际事务办公室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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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月